电商平台的福利来了 别说我没告诉你

来源:Roc

“十个创业九个输”这句话再各行各业都是不争的事实。说起创业,定然有不少人一把辛酸泪,不同的创业境遇会有不同的故事。但归结来说,创业就如同走钢丝,一个不慎,就很有可能“万劫不复”。可即便如此,每天依然有无数的人前仆后继的迈入创业大潮,这无可厚非。市场现状就是如此,在失业高风险的常态当中,无论是政府要员、专家学者、学校领导以及指导老师都在不断鼓励大家自主创业。包括银行、工商局在内的多个政府机构也在为创业者提供便捷福利。但小编认为,如果你没有做足准备,创业对你来说只会是美丽的陷进。

首先,创业并不是靠一腔热血就能够成功的。任何创业者都需要考虑前期的准备工作,比如启动资金、行业选择、风险控制等等。其中有一项,是大家尤为关注的。那就是启动资金!有句话想必大家都听过“融资难、融资贵”,这话很多时候是创业型企业的真实写照。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撑,是难以生存下去的。企业在整个运营过程中无论是人工成本、场地成本、推广成本等都是不小的数目。如果企业这个过程里,没有盈利,那自然会面临关门倒闭的境遇,所以为什么说,中国的中小型企业平均寿命就只有7个月,就是这个道理。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及传统企业开始涌入这个领域。短时间内,互联网平台就如同雨后的春笋,冒了出来。以电商为例,前段时间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享了一份报告,报告指出,2017年B2B电商交易规模达20.5万亿!如此红利怎能不让人眼红。可问题还是刚才的问题,对于诸多电商平台而言,主要面临一个较大的问题,启动资金及发展资金从何而来?

看这里!今日,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了一则消息《互联网平台创业激励政策》,该政策目前已经全部落地。不得不说,这则消息对于电商平台而言将会是何等利好!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第一条 根据《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漳招管字〔2017〕148号 ),为进一步推进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产业升级,促进开发区互联网平台加速发展,特制定本激励政策。

第二条 本激励政策所称互联网平台是指注册在开发区的大中型互联网交易平台公司,或者是注册在开发区的集群注册互联网运营公司,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开发区工商登记并缴纳税收;
2.授权管理或服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少于100个;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位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互联网平台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享受以下优惠:

1.平台公司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其所产生的管委会实际留存地方税收贡献,自注册之日起前3年由开发区财政给予90%奖励。
2.平台公司年线上交易额(经税务部门核实)首次达到1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开发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鼓励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或经营。
3.重点扶持创新型、成长性好的平台公司,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平台公司,免费提供3年办公场地,物业费、水电费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统一标准给予优惠,装修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600元/㎡的事后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条 互联网平台入驻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入驻经营者”,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以下优惠:

1.平台入驻经营者按其所产生的管委会实际留存地方税收贡献,自注册之日起前3年由开发区财政给予90%奖励。
2.平台入驻经营者落户时办理公章、金税盘等费用,开发区财政按其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
3.支持平台入驻经营者落地开发区开展经营活动,经审核认定,对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年营业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申报奖励补助的程序:

1.符合本激励政策规定条件的平台公司和平台入驻经营者,于每年9月份由平台公司统一向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申报,并提供如下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漳州开发区互联网平台创业激励政策申请表;
(2)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奖励事项相关证明文件等。

2.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奖励补助事项进行联合评审,评审小组的成员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法制办等相关单位组成;

3.评审小组联合评审通过后,由经济发展局对奖励补助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公示后如有异议,由经济发展局与申请对象另行核实,按核实结果补充材料或终止申请;

5.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报开发区领导审批。各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落实获批的优惠政策。

6.对于平台入驻经营者奖励补助资金,平台公司向平台入驻经营者拨付资金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需向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提供支付凭证材料。

第六条 平台公司和平台入驻经营者同等享受开发区其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等优惠政策,并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申请本激励政策或开发区其他优惠政策的扶持或奖励资金。

第七条 本激励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法规变化,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修订。

第八条 本激励政策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

漳州开发区互联网平台创业激励政策申请表(截图)

具体内容由漳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