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家族再添新丁,这家app涉案资金达1.2亿元!
近日,又一起二清非法经营案件被曝光,武汉某信息科技公司在未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推广该公司具有支付结算和套现功能的手机应用程序。用户下载安装后,在线完成手机注册、实名认证、绑定信用卡和借记卡,即可通过APP构造的虚假交易,将信用卡资金套现,每笔交易按照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三的费率收费,已注册用户拉熟人加入,还可以获得“奖励”。
由于该公司涉嫌利用网络平台违规经营金融业务,涉案资金达1.2亿元,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目前相关人员已经被抓获。
该公司并未获得支付牌照,属于无证经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二清。2018年以来,二清跑路事件频繁发生,二清问题仍然普遍存在,难以有效遏制。
监管机构也在持续关注无证机构和二清公司在行业内的群众影响问题和普遍隐患,此前联合多部委下发的今年支付行业最严文件217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切断无证机构的支付业务渠道,遏制支付服务市场乱象,整肃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
针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进行深度“清剿”,未来像这样的公司,将会是监管机构严厉打击的对象。
二清套现APP存巨大风险
最高检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集资诈骗行为、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行为等三类涉互联网金融行为法律性进行了准确界定。其中,所谓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行为俗称“二清”。
所谓二清结算是相对于一清结算而言的,一次清算结算指银联、银行或已具有收单资质的机构直接将交易账款清算至商户账户里,资金不经过任何其他渠道。二次清算指交易账款先清算到一个代理账户上然后再由个人或未取得资质的公司做第二次清算将款项清算给商户。
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相关文件,非经人民银行批准的结算单位进行的二次清算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是法规不允许的。由于二清套现APP在交易资金的结算过程中增加了个人或非支付公司这一违规环节,对消费者、商户来说都存在很大的风险。
支付百科查询得知,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无卡钱包遭严打
此前,中国银联发布《关于防范辖内机构业务违规可能引发衍生风险事宜的通知》,要求重点抽查辖内机构是否存在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业务、商户入网审核薄弱、商户真实性管理违规、代收业务管理不严等业务违规情况。
关于无证支付类APP,70号文明确指出了以下四点问题:
1.利用无证支付机构的“线上钱包”类APP进行非法套现的现象呈现高发趋势;
2.无证支付类APP易成为滋生电信诈骗风险新手法的温床;
3.部分机构违规开放支付通道,对通道内业务真实性、合规性把控不足,沦为违法犯罪资金转移渠道;
4.无证支付机构账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信息泄露风险。
在70号文中,哆啦云、浪莎、爱卡卡、稳稳卡管家等无卡支付套现APP遭到点名。
近期,业界集中反映市场上出现多款无证支付机构的支付类APP(以下简称“无证支付类APP”)无序滋生,该类APP 以“金融创新”为幌子,提供支付渠道、商户类型任意变换的构造虚假交易的套现服务,用户仅需下载APP应用,在线完成手机注册、实名认证、绑定结算借记卡与消费卡,即可任何时间任意选择通道发起无卡交易、提现。
由于较多的无证支付类APP均采用传销的运营模式,并利用次级等级客户投机心理, 以低费率(约0.5%左右)、高分润、招商返点刺激推广,短期内APP用户增长迅速,通过该类APP发起的无卡套现交易呈快速增长趋势。
据统计,2017年10 月起,发卡机构报送套现欺诈金额中通过无卡渠道发起的占比逐月上升,2017年10月前该比例普遍不足1%,2018 年1月已上升到8%,上升趋势明显,且高度集中于部分地区及收单机构的公缴类商户。
这类产品问题出在营销模式,这是三级分销是打着违规违法的擦边球的,另外一个就是业务模式,有很多这种无证支付类APP实质上是有“支付账户”的,到账需要在账户里提现,容易形成资金池,按照规定,必须用互联网支付牌照,才能有支付账户体系。
另外一个就是使用这种无证支付类APP时,选择使用快捷支付套现,需要输入信用卡几要素,这个信用卡的要素信息是被前端系统记录下来的,没有相应的资质这是违规的,因为有泄漏公民个人账户信息的风险,同时最高院最高法出台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非法收集公民个人账户信息是有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