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德巨额罚单的背后:两年六次违法遭罚 拒背“二清”跑路之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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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央行上海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杉德支付”)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合计罚没金额2473.33万元。此外央行上海分行还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日期为9月30日。

媒体报道称,杉德支付此次被罚或与今年年初爆出的二清机构纠纷有关。今年4月,近300名投资者聚集到杉德支付门前,称钱款被一家名为诺漫斯的公司违规“二清”后不翼而飞,为诺漫斯提供交易通道的就是持有牌照的杉德支付,但杉德支付以“和商户签约的是诺漫斯”而拒绝背锅。

中国经济网梳理发现,两年来,杉德支付因业务违规已收到央行6张罚单。今年9月4日,杉德支付湖南分公司被罚5万元;2017年12月7日,杉德支付黑龙江分公司被罚2万元;2017年9月5日,杉德支付被罚没合计119.91万元;2017年3月15日,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被罚59万元;2017年1月18日,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被罚25万元。

官网显示,杉德支付注册资金34280万元人民币,由原上海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与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斯玛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并组成,专营第三方支付业务及相关软件开发。杉德支付于2011年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支付业务,并于2016年首批续牌成功。

杉徳支付两年六曝违法遭罚

10月12日,央行上海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第三方支付公司杉德支付被罚没2473万元。处罚信息显示,杉德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683465.89元,并处以罚款18049804.49元,合计罚没金额24733270.38元;并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对于央行的处罚,杉德支付表示坚决支持、深刻认识、全力整改。针对本次处罚涉及的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业务,杉德支付将通过加强全员合规培训、加大代理商和商户管理力度、加强责任追究、系统升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内部管理流程,确保整改工作效果,并将在前期整改基础上,举一反三,详细研究部署在后续业务开展过程中进一步防范合规风险。

9月4日,杉德支付湖南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央行长沙中心支行罚款5万元。

2017年12月7日,杉德支付黑龙江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制度规定,被央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罚款2万元。

2017年9月5日,杉德支付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上海分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4.91万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85万元,共计人民币119.91万元。

2017年3月15日,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福州中心支行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处罚款59万元。

2017年1月18日,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被央行大连市中心支行罚款25万元,公司3名相关责任人员也被罚款4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未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处以25万元罚款,对该公司3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4万元罚款。

“二清”机构跑路 杉徳支付拒绝“背锅”

据北京商报报道,今年4月,杉德支付陷入一场“二清”风波。事件起因是2018年初以来,“二清”机构诺漫斯的POS机频繁出现大面积刷卡后钱不到账问题,而后人走楼空。杉德支付被疑默许诺漫斯违规“二清”,导致商户钱款不翼而飞。

杉德支付与诺漫斯的关系似乎和上述模式吻合,也因此在招致近300名投资者上门讨要说法,并要求杉德支付帮助寻回钱款。

不过杉德支付拒绝对此背锅。根据此前杉德支付做出的回应,该事件中和商户签约的是诺漫斯,所以这些商户并非杉德的特约商户,商户不翼而飞的钱款跟杉徳支付并没有关系,诺漫斯是通过外部转账给商户的。杉德支付再度重申和自身无关。

对此说法,商户予以了反驳。根据商户提供的交易凭证,部分清算商户名称和商户编号与杉德支付旗下产品“哆啦云”的备注是同样的;商户提供的部分流水清单备注写的是“杉德清算”,清单反映出来的是重庆杉德发出支付指令。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诺漫斯的行为已经涉嫌‘二清’,这是央行明令禁止的”。中国支付网创始人刘刚还指出,杉德支付和诺漫斯签署的不是外包合同,就是特约商户合同,与外包无关。

尽管二者的关系仍扑朔迷离,在业内人士看来,杉德支付在此事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华夏时报报道表示,诺漫斯于2017年5月与杉德支付签署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杉德支付发布的《情况通报》指出,“经调查,本次聚集的人员为诺漫斯电子商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漫斯”)的理财投资人。”诺漫斯违规利用pos机具开展理财活动,通过其在内的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入银联pos网络。“诺漫斯向第三方支付机构申请pos终端时,将结算账户都锁定该公司所掌控的银行卡账户(诺付宝),并承诺购买该公司pos机的用户,如刷卡后T+7日提现的,可以免除刷卡手续费,同时若刷卡资金留存在该公司账户内不提现,就可以额外获得账户余额万分之五的日利息,受此高息诱惑,众多投资人参与了该项投资活动。”通报显示。

所谓“二清”是指没有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在持牌收单机构的支持下实际从事支付业务和资金清算的一种模式。在这背后,“商户账户安全很难受到保障”、跑路等乱象,也引起监管层的高度重视。

比如去年底,监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无证机构的整治,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切断无证机构的支付业务渠道,并从严处罚违规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市场主体。